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下是全责
交通事故是全责的情况如下:
1.追尾撞到前车的,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变更车道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左转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财产赔偿原则;
2.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3.过失相抵赔偿原则;
4.等价赔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全部赔偿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自己全责怎么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的,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