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06-06
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要约的有效期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约定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或者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2、要约在承诺期限届满前被拒绝或者被依法撤销的,要约自被拒绝或者撤销时失效。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