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债权质押合同应当是质物交于质权人的时候生效,法律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等出质的,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债权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