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维修费由谁出
承担租房期间维修费的主体是:出租人,但该维修系出租期间,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应当由承租人按照其行为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租房期间维修费由谁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