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1-25
税务行政复议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税务行政复议时效的规定有: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税务行政复议时效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上一个:茶多酚对变形链球菌的体外抗菌活性研究
下一个:复印身份证怎么放位置可以正中间 有什么方法

哈尔滨dr钻戒专卖店地址
家养紫露草怎么养 养家养紫露草方法
物业未书面催缴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收取可以收取滞纳金吗
三角梅怎样种植?
手机处理器排行榜前十名(手机处理器排行榜最新排行榜)
为什么会用到电容电感测试仪
DN25热式气体质量流量计
金属荧光探伤灯泡的规格及用途?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申报表A和B有什么区别
机械硬盘接口都一样吗,硬盘接口都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