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6个月内如何计算
对于行政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一般由6个月的时效期间,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就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6个月内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