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后悔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6-13
一、房屋赠与后悔了怎么办
房屋赠与后悔了的办法如下:
1.若双方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则可以随时反悔,但需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2.若双方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则除法定事由(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近亲属利益,不履行抚养协议等),不得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赠与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友情提示您,房屋赠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1.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父母无偿赠与子女不动产可免税。办理免税所需的公证资料只需证明双方的亲属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或有权继承(接受遗赠)即可。只要户口簿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提供户口簿即可办理免税手续。
2.非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需缴纳增值税和个税。个人所得税:不管房屋是否满5年,均须缴纳全额20%的个税。增值税: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增值税,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条件
赠与的房产必须是合法的房产;房产赠与需要签订赠与合同,需要被赠与人接受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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