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属于劳动违法行为。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给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什么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