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加班了公司安排补休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若劳动者在国庆节的三天法定节假日中加班,公司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用补休来代替;公司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庆节加班了公司安排补休不给加班费合法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