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发布时间:2024-06-1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规定如下: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上一个:没有收到win10推送(没收到win102004推送)
下一个:150公斤带打印计数电子台秤校准资料参数

MFB1-7YC、MFB1-5.5YC、MFB1-4YC交流本整型湿式阀用电磁铁
房子渗水,物业不维修应该投诉到哪里
爆炒紫甘蓝的家常做法 怎样做爆炒紫甘蓝
定海古城怎么样 定海古城在哪里
3种排毒养生茶
水果包装设计的要点
农民工工资拖欠不给怎么办
光芒燃气热水器e6故障(光芒燃气热水器e6故障解决方法)
饮下午茶对提高记忆力有帮助
使用阿里云服务器配置web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