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无法离开的,很多化工原料或产品由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特性,被划在了危险品的行列。处于对人身安全、环境等的保护,对于危险品的管控十分必要。欧盟指令67/548/eec是关于危险物质分类、包装与标签的管理法规,自1967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经进行了多次大的升级。
欧盟危险品指令67/548/eec依据物质的物化危险、人体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把危险品分类为16种危险性,有的危险性依据危险程度可以划分类别,类别1的危险性最大,类别2次之,,以此类推。对应的标签内容包括文字符号、象形图符号、危险性说明语、安全性说明语等。
指令67/548/eec的危险分类如下:
1. 物化危险,类别有爆炸性、氧化性、极易燃、非常易燃、易燃;
2. 人体健康危害,类别有非常毒、毒性、有害性、腐蚀性、刺激性、致敏性、致癌性、致畸性、生殖毒性;
3. 环境危害,类别有水生环境危害、非水生环境危害。
2008年12月16日欧盟发布了对《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指令》(67/548/eec)和《配制品指令》(1999/45/ec)的修订条例——《欧盟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条例》(regulation(ec)1272/2008,简称clp),并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具体欧盟危险品认证的问题,欢迎咨询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