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追尾算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4-01-25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的经常发生,同时发生的情形有很多,例如闯红灯、逆行、追尾等等。那么电动车被追尾算谁的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电动车被追尾算谁的责任
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电动车上牌照手续有哪些
电动车上牌照所需证件:
身份证、电动车购买发票或收据、电动车合格证。
上牌不仅需要购车发票、自己的相关身份证明,还需要电动车的合格证。合格证与电动车都是相对应的,只有一份,如果要补办的话,必须找到厂家,而这中间都是有一定的费用开销的。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也一定要问清楚是否有合格证,如果有合格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电动车上牌照所需手续:
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
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
三、电动车追尾如何处理
电动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的,由电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者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电动车被追尾算谁的责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电动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的,由电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者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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