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绩能作为投标资格的条件吗?

发布时间:2024-01-25
1.业绩能不能作为资格条件?法律依据在哪儿?
答:政府采购法律没有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禁止性规定。业绩可以作为资格条件,但有限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业绩;《中小企业促进法》禁止不得在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甲兼并乙后,甲可以使用乙之前的业绩作为自身业绩投标吗?
答:乙此前的相关业绩可以算作甲的业绩。同理,乙如在近三年内被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甲也要相应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上一个:VT1206BRD07180KL,700V(伏特)高压电阻
下一个:有线无线轴荷仪(汽车轮轴称重平台)

电脑上的一些快捷键怎么读,键盘上的CtrlAltEsc怎么读
天二MA272540J0R0005MZ金属膜电阻
农村彩礼国家有规定吗 国家对彩礼怎么规定
智能冰箱故障e9(海尔冰箱显示E9)
薄皮木 [未知] [未知]
橡塑保温板厂家资料|厂家
u盘安装win11系统步骤(u盘安装windows11)
中央空调故障EF(中央空调故障e9)
开封大流量磁力泵
店面拆迁如何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