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需要继承人到场,但是不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到场,遗嘱公证涉及的继承人到场即可。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涉及的财产凭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遗嘱。
一、遗嘱公证需要继承人到场吗
遗嘱公证需要继承人到场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
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二、遗嘱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友情提示,当事人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3.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见我处《继承公证办证指南》)。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